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萍乡市中医院医务人员向社会的八项承诺

发布时间:2011/1/14 17:13:31  作者:Admin  点击:

为了切实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、转变观念、提高服务质量、树立卫生行风形象、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,中医院及全体医务特向社会作出以下郑重承诺:

一、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“红包”、物品。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,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纪检监察或纠风部门。

二、拒绝接受医疗设备、医疗器械、一次性卫材、药品、试剂等生产、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、形式给予医务人员的回扣、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。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通报有关部门。

三、介绍病人到其它单位检查、治疗、购买药品,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、医疗器械等,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。

四、开药、仪器检查、化验检查及其它医学检查等,拒绝收取开单提成。

五、根据患者病情,规范开药、合理检查,不开大处方,不做不必要的检查。

六、礼貌接诊,文明待人,热情服务,态度和蔼,不推诿、训斥、刁难病人。

七、执行医务公开、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,尊重患者的选择权、知情权和监督权。

八、执行患者住院“一日清单制”,不分解收费,不超标准收费,不自立项目收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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